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数字证书宣传服务

业务办理

证书变更

当您单位的信息(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及数字证书到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证书变更业务。

(1)需要变更信息的证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未携带法人证件原件,将使用银行对公打款的方式为您发送所办业务的证书密码。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法人本人到场可不提供);

(5)证书介质及证书密码。

注意事项:

1.如提供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负责人、委托代表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港澳台居民提供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和护照翻译件;证书密码将使用银行对公打款的方式附言到对公银行账户;

2.如您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请您按照证书申请流程重新办理证书;

3.一份证书办理手续只能办理一个证书业务;如您需办理多个证书业务时,需要提供相应份数的证书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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